一、競賽宗旨: 厚植我國棒球運動基礎,提升棒球運動人口,促進國際少年棒球及文化交流,以強化我國少年棒球技術水準。 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 中華職棒大聯盟 中華民國棒球協會 三、主辦單位:嘉義市政府 四、承辦單位:得標單位 五、協辦單位: 世界少年軟式野球聯盟(WBF)、嘉義市體育運動總會慢速壘球委員會、嘉義市學生棒球聯賽工作小組、國立嘉義大學、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、嘉義市私立輔仁高級中學、嘉義市私立立仁高級中學、嘉義市立民生國民中學、嘉義市各國民小學、高雄醫學大學、嘉義縣中埔鄉和興國小、嘉義縣水上鄉水上國小 六、比賽制度與方式: (一)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08年12月21日至26日(星期六至星期四)、12月20日(星期五)為會前賽。註:除國外球隊因行程關係排定賽程外,其餘球隊均採抽籤方式排定賽程,無法配合球隊請勿報名參賽。 (二)比賽場地:嘉義市立棒球場、嘉義市運三慢速壘球場(甲、乙)、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運動場、國立嘉義大學新民校區運動場﹙A﹑B﹚、嘉義市私立輔仁高級中學運動場、嘉義市興嘉球場、嘉義市博愛球場、嘉義縣和興球場、嘉義縣水上球場、港坪運動公園。 (三)比賽規則:採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賽軟式組規則。 (四)比賽制度: 1.預賽:採分組循環賽制。 2.決賽:採單淘汰賽制。 (五)比賽方式: 1.採六局制,時間限制為80分鐘(以倒數時鐘計時器鈴為最後一局),無法分出勝負時以突破僵局(pk賽)方式進行。 2.延長賽時以I.B.A方式進行(無人出局滿壘狀況,由第一棒開始攻擊,7、8、9棒依序為跑壘員),至分出勝負為止。 3.決賽四強排名賽(冠﹑亞軍,三﹑四名﹚之比賽不受時間之限制。 4.採提前結束比賽制,四局10分,五局7分。 (六)比賽名次順位之判定: 1.分組循環賽制時採積分制,勝1場得2分,敗一場得0分。 2.因積分相同無法判定名次時,依下列順序處理之: (1)二隊積分相同時以勝隊為先。 (2)三隊(或)以上積分相同時,以突破僵局(PK賽)方式進行,錄取晉級隊伍。 3.球隊如有棄權情形時,沒收往後所有比賽場次,如因奪權比賽時尚可完成往後之比賽,唯所有比賽成績不得列入上述之總場次計算。(該組成績以相關隊伍成績計算之) 4.採淘汰賽制時,每場均需賽至勝負為止(局數或時間到尚無法分出勝負時,以突破僵局方式處理)。 七、開幕典禮: (一)日期:108年12月21日(星期六)。 (二)時間:下午4時整。 (三)地點:嘉義市立棒球場。 八、報名方式: (一)本屆賽會報名隊伍限制為228隊(含國外球隊20隊、國內球隊208隊),其中低年級組隊伍上限為45隊(含國外球隊4隊、國內球隊41隊)。 (二)日期:108年10月18日(星期五)上午11時開啟報名系統至108年11月8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止(228隊報名額滿即截止報名)。 (三)本賽會隊職員報名,係採網際網路方式報名。請依競賽規程之規定,自行審查球員參賽資格,將學校隊職員名單、球衣背號及守備位置等比賽需用資料,輸入相關欄位,並於規定時間內自行前往繳交報名費,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網際網路報名及繳費手續者,視同放棄參加本賽會資格(報名額滿或日期截止,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,不再受理報名登錄)。
報名網址:http://www.cysport.tw/jhuluoshan22。 (四)名額:隊職員4名(領隊、總教練、教練、管理)、選手15名(含隊長)。 (五)組別: 1.低年級組:四年級以下(含四年級,年齡需符合108學年之學齡)。 2.高年級組:五、六年級(年齡需符合108學年之學齡)。 (六)資格: 1.凡在籍之國民小學學生均以學校之名義組隊參加,每人限報名一隊;各校如因學生不足以成隊時,得以校際聯隊方式組隊(惟須與同縣市鄉鎮學生數150人以下之學校共同組隊)。 2.受邀之國外球隊(日本、新加坡、馬來西亞、香港、澳洲、韓國、菲律賓、美洲等)。 (七)費用: 1.報名費新臺幣貳仟零壹拾元整(2,010元),採ATM匯款免手續費,臨櫃繳款或跨行轉帳手續費另計。請於取得報名繳款虛擬帳號當天晚間12時前,至銀行或ATM匯款完成繳費,逾時虛擬帳號即失效作廢,需重新取得報名繳款虛擬帳號。註:球隊報名上限228隊,228組繳款虛擬帳號報名完成即停止受理報名,並最遲應於108年11月8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,完成所有報名程序。 2.大會提供參賽隊伍每位隊職員意外險及醫療險。 九、領隊會議: (一)時間:108年11月15日(星期五)下午2時30分。 (二)地點:嘉義市崇文國民小學第三會議室(嘉義市垂楊路241號)。 (三)會議內容: 1.依據本規程討論相關規範。 2.審查球員資格。 3.抽籤排定賽程。註:除國外球隊因行程關係排定賽程外,其餘球隊均依抽籤規定排定賽程,無法配合球隊請勿報名參賽。 (四)領隊會議時間如無變更則不另行通知,請各隊準時派員參加,未派代表參加之球隊,對於會中之決議事項均不得有任何異議。 (五)球員資格之認定以在學學籍卡影印本,貼上照片加蓋學校關防為準,轉學生請詳填轉進、出日期,未詳填及查證不符合者取消該員參加資格。 十、比賽用球:採日本內外牌軟式J號球。 十一、獎勵: (一)團體獎:各組取前四名(頒發獎盃乙座),高年級組冠軍隊另頒日本I.B.A總部提供優勝旗乙面(每年須繳回大會)。 (二)個人獎:(各組) 1.最佳九人獎。 2.打擊獎一、二、三名。 3.大會MVP一名。 4.敢鬥獎一名。 十二、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組織相關單位研議修訂之。 十三、附則及注意事項: (一)球隊應於比賽時間前1小時,向大會紀錄組辦理報到,40分鐘前提出攻守名單,如需查驗對方球員證件時得同時提出,開始比賽時不受理證件之查驗,如前場比賽有提早結束情形發生時,大會得於雙方球隊熱身後決定比賽開始時間,各隊不得異議。 (二)未帶證件者請不要填寫於攻守名單上(含候補球員),如經對方提出審查而未帶證件者,取消該隊比賽資格。 (三)比賽開始之預定時間15分鐘內未能出場者,視同棄權(如遇不可抗拒之事實,經大會認定者除外)。 (四)預賽於賽程表左邊者為先攻球隊,請於一壘邊選手席。決賽時於賽前由雙方隊長擲銅板決定攻守,先守者請於三壘邊選手席。 (五)如因天候或不可抗拒之因素,無法完成比賽時,如完成4局以上(含4局)時即裁定比賽,3局以內者採保留比賽,未滿1局之比賽成績不計。 (六)如因天候影響,大會有權調整賽程,必要時得連續比賽,各隊不得有異議。 (七)競賽規則採用學生棒球聯賽特別規定。 (八)各隊捕手應自備全套護具,比賽場內投手練習時均應戴上護具,否則不得蹲於捕手區接球。 (九)比賽用鋁棒均需有日本JSBB或學生棒聯CTSBF認證之球棒,木棒不受此限。 (十)球員之證明文件如有塗改或變造情事,有關刑責各校自行負責。 (十一)為尊重大會及參與貴賓,開幕典禮時請各隊勿途中帶選手離場。 (十二)比賽中發生的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,得由主辦單位召集審判委員開會決定之,其判決為最終之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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